名詞解釋 :

 
     


<< 可視光 >>

電磁波短的波長100nm~380nm的光叫做紫外線,電磁波的波長780nm~3000的光叫做紅外線,而波長在380~780nm之間電磁波的光是眼睛感覺得到的光,這一部份的光稱為可視光。
可視光從波長短的到波長長的方向,是由紫色、藍色、綠色、黃色、橙色、到紅色,比可視光更短的電磁波為紫外線有殺菌之效果,此外更長的電磁波為紅外線有加熱之效果,紫外線與紅外線是眼睛看不見的但在人體、生物或工業領域或應用範圍很廣泛。

<< 全光束 >>

全光束,英文(LUMINOUS Flux)。
意指光源在單位立體角內所發出的光量。
單位:流明( lm:lumen 光強度為1燭光的點光源在單位立體角發出的光通量就定義為1 Lm)。

<< 光譜圖 >>

光譜圖是記錄光源在不同波長,發光能量的圖形

<< 色溫 >>

色溫表示光源光色的尺寸,單位:k(kelvin)。
色溫乃是用物理性、客觀性的尺度來表現光源的色調;是決定照明場所氣氛的重要因素。一般色來說色溫低的話,會帶有橘色,表示具有暖意的光;隨著色溫變高,就變成如正午太陽一般為帶有白色的光;當再變高時則變成帶有藍、清爽的光。

<< 演色性 >>

演色性是將物體的顏色與自然光下所看見的顏色相近的程度。其單位為Ra(平均演色性平價指數)是被照物分別在光源與近似自然光源照射下,被照物所顯示各種頻色比值的平均數。其方法乃是測定所規定的8種試驗色彩。其目的在比較在被測定的光源下所看見的顏色與標準光源下所看見的顏色間,色彩差異度。然後計算這8種差異顏色之平均值後再將其歸納為平均演色平價數(Ra)
此時,必須用與欲評估的光源有相同光源的基準光,來作比較(用不同色溫光源之演色性來作比較的方法,至今尚未被確立)。

主要光源的平均演色性評價數(Ra)
日光燈三波長 80
日光燈白色 65
日光燈晝光色 69
色評價用 99
水銀燈泡 40
高演色性複金屬燈 90
複金屬燈 65
高演色性鈉光燈 53
鈉光燈 25
鹵素燈泡 100
燈泡 100 

<< 光源效率 >>

光源消耗電功率每瓦特(W)所輸出的光束值稱為光源效率。每一消耗電力輸出的光源愈多,就表示光源效率愈高,亦即愈省電,發光效率依功率大小、種類、使用狀況而異。下列為一般常用光源效率比較表:

光源種類 光源效率 (lm)
白熱燈 13.5~22
石英鹵素燈 13.5~30
螢光水銀燈 35~63
日光燈 30~105
複金屬水銀燈 63~115
高壓鈉氣燈 40~155
低壓鈉氣燈 130~180  

<<眩光>>

眩光是由光源、燈具、窗戶等輝度遠高於室內平均輝度的部份造成,就是刺眼讓人不舒服的感覺。眩光會讓人造成眼晴看東西不清楚、不舒服的感覺,眼晴易造成疲勞。

<<光 束(Luminous Flux)>>

單位:流明Lm,指光源每秒種所發出的量之總和,簡單說就是發光量。

<<光 度(Luminous Intensity)>>

單位:燭光 Cd,指光的強度,在某一特定方向角內所放射光的量。

<<照 度( Lux)>>

單位:勒克斯/m2,指單位面積內所射入光的量,也就是光束除以面積(m2)所得到的值,用來表示某一場所的明亮值。

<<輝 度(Luminance)>>

單位:Nt Cd/m2,指從某一方向所看到物體反射光線的強度。也就是說單位面積對某一方向反射的光之強度。照度是表示單位面積內入射光的量。輝度則是表示眼睛從某一方向所看到物體的反射光的強度。

<< CNS>>

中國國家標準,其有關『螢光燈管用交流電子式安定器』之相關規定,於總號13755類號C4473中有詳細規範。

<<高輸出型安定器>>

燈管之光輸出值與試驗用安定器點燈之光輸出值,其比值需在120%以上。

<<預熱啟動型>>

燈管電擊在燈管實際觸發點燈之前已加熱至電子發射溫度的線路類型稱之。


<<非預熱啟動型>>

利用高開路電壓引起電廠放射觸發點燈的線路類型稱之。

<<額定輸入頻率>>

施加於安定器含燈管之電路的輸入端子間電壓之頻率的基準值稱之。

<<額定輸入電流>>

於周圍溫度25上下1℃,以實驗用燈管為負載,安定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點燈,在穩定狀態時之輸入電流的基準值稱之。

<<額定輸入功率>>

於周圍溫度25上下1℃,以實驗用燈管為負載安定器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點燈,在穩定狀態時之輸入功率的基準值稱之。

<<額定二次電壓>>

安定器於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時,二次測在無負載下之最高電壓值稱之,一般稱為開路電壓。

<<額定燈管電流>>

安定器於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時,通過燈管之電流稱之。

<<額定二次短路電流>>

安定器於施加額定輸入頻率之額定輸入電壓時,將二次側短路時通過二次側之電流值稱之。

<<功率因素>>

功率因素修正目的,是在提高電源的可用率,以降低電源之設備容量及減少諧波干擾,CNS規定需在0.95以上,功率因素=輸入功率/(額定輸入電壓×輸入電流),目前分為被動功因即主動功因兩種。

<<被動功因>>

利用電感、電容置於電源端以便將領先或落後之相位做補償,線路架構上較簡單,但其存在體積大、重量重、光輸出易因輸入電壓變動而閃爍不穩定。

<<主動功因>>

一般利用市售之IC來達成功率因素修正功能,其原理乃將PFC.IC電路,至於橋式整流器及負載之間,使其電流隨整流後的電壓波型而做調整,其優點為光輸出不因輸入電壓變動而改變,但奇線路架構上路較為複雜。

<<電流諧波失真>>

電流波形因負載而產生畸變稱之為失真,目前CNS除了規定電流總諧波失真(THD)不得大於33﹪外,並對各次諧波含量逐次規定。
 

<<波高率(ACF)>>

目前CNS規定波高率=(電流量最大值/電流有效值),應在1.7以下。

<<EMI>>

電磁干擾,分為傳導性及輻射性兩種,傳導性EMI藉由導線傳輸而干擾周邊設備,輻射性EMI則藉由大氣傳播電波傳輸,目前較具代表性檢驗的是美國FCC和德國VDE。

<<光束法照明計算>>

使室內得到均勻的光照度,稱為全束照明,此照度的計算,一般都以光束法為計算方式,光束法即室內的天花板面配置均等的照明器具,使作業面得到均勻的照度分布即水平面所需的平均照度,照明器具的數量、配光、室內的尺寸、形狀、天花板、牆壁、地面各反射率及光源的分光分佈圖,照明器具和室內的污損率等,都是必須考慮的事項。作業面所需的照度一照明目的的不同而變化,照度基準請參照CNS規定標準照度設計。

室指數 R1

光源到作業面的照度比值,如圖二所示
室內天花板低及長度、寬度寬廣者,室指值大,照明率大;天花板高及長度寬度狹窄者、室指數小,照明率小,因此室內長、寬跟光源高度的關係以室指值表示,計算式如下:
室指數= (長*寬)/{(長+寬)* Hm}
Hm =光源到作業面的高度(作業面一般指桌子,作業檯面的高度)

照明率 U

光源到作業面的照度包括光源直接到作業面的光線、從天花板反射的光線、從壁面反射的光線、從地面反射的光線、以及此光線到任何一個角度相互間的反射。另外,從光源射出的光線,一部份被照明器具的反射板或擴散材料吸收、由窗戶射出室外、一部份被天花板、壁面、地面、家具等吸收,這些光源沒有達到作業面。
在圖三中,光源到達作業面的光束1、2、3、4的比例,就是照明率。因此,照明率的係數以小於1的小數來表示。(照明率隨著天花板、壁面、地面等反射率之不同作變化,室內的長、寬以及光源的高度也是影響照明率的重大因素)

維護率M

照明器具環境等設施經過一段時間後,因污損、燈管光束降低等因素使得平均照度減少,因此要保持所要要求的平均照度,在計算照明設計的初期要包含此一維護係數。維護係數依照明器具的構造,室內污染的程度而異,在清潔容易,污染性少的場所,維護率高;相反的,不易清掃及污染性高的場所,維護率低。維護率一般取0.6~0.8之間。

計算方式

被照面、尺寸、形狀、照明率、維護率、要求照度等決定後,可依照下列公式將照明器具套數求出:
N = A * E / F * U * M
A = 室內面積(m2)
E = 要求平均照度(Lux)
M = 維護率
U = 照明率
F = 使用光源的全光束(Lm),依上式也可將平均照度 E 求出
E = N * F * U * M / A (註:此時 E 表示所計算之平均照度)

室內燈具的配置

燈管數及燈具套數決定後,燈具的配置方法參閱燈具的最大間隔安裝。室內作全區照明時,照明器具的安裝以(S)等距安裝,照明器具與牆壁以(S')間格安裝。

室內的反射率

室內之天花板、牆壁的反射率依裝飾建材之不同,參考表二之反射率表:

     反射率
70%以上 50%以上 30%以上 30%以下
金屬 銀(磨) 鋁(電解研磨) 金、不�袗�板、鋼板、銅 鍍鋅鐵板 ─
石材壁材 石膏、白磁地磚、白牆壁 淡色壁、大理石、淡色磁磚、白色平面 花崗岩、石綿浪板、砂壁 紅磚、水泥
木材 ─ 表面透明漆處理之檜木 杉木板、三合板 ─
紙 白色紙類 淡色壁紙 新聞紙 描圖紙
布 ─ 白色木棉 淡色窗簾 深色窗簾
玻璃 鏡面玻璃 濃乳白琺瑯 壓花玻璃 透明玻璃、消光玻璃
油漆 白色油漆、透明漆 白色琺瑯、淡色油漆 淡色油漆(濃度較濃) 濃色油漆
地面材料 ─ 淡色磁磚 榻榻米 深色磁磚
地表面 ─ ─ 混泥土 混泥土、舖石、小圓石、泥土

特別注意的是當壁面有窗戶設施時,反射率的決定方式,窗戶因玻璃材料之不同(透明、乳白)反射率之變化也不同,另外,窗戶之採光型式及佔有面積也是必須注意的事項。